上海居住证积分

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居住证积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人条件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申请人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2020-3-13
  •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2020-3-13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3-13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2020-3-13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2020-3-13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基本流程2020-3-13